2020年韶关新丰县招聘第二批综合应急救援队员25人公告
2020-09-01 14:58 韶关人事考试网 来源:韶关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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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我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自愿从事应急救援工作并服从应急部门管理,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学历、户籍等要求条件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0周岁(即1989年9月6日至2002年9月6日期间出生),退伍军人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即1984年9月6日前出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根据2015年至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新丰县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政府雇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四、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县社会购买服务人员工资福利执行工资待遇+值勤出勤一天补助100元,按实际值勤出勤天数计算。
2.对被聘用者实施准军事化管理(包食宿),每月享受8天轮休假期。
五、报名
(一)报名形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
2020年9月6日(周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9月7日(周一)上午9:00--11:30,报名截止时间至9月7日(周一)上午11点30分。
(三)报名地点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一楼应急指挥中心(新丰县黄陂路18号气象局大院内)。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需如实提供相关的应聘资料。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20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4.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告安排,注意接听电话、通知,并及
时关注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招聘信息,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参加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填写好《2020年新丰县公开招聘第二批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详见附件2,请自行下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二代身份证及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3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户口本、学历证、身份证和驾驶证等相关资格证;
4.退役军人需要提交退伍军人证等相关证明;
5.从事消防救援机构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资料。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请报考人员携带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资格条件审查
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初审,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签名确认后,应聘人员提交相关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再次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并对应聘人员的评价维度表(附件3)进行打分,复查结果及进入体能测试名单,在新丰县人民政府信息网发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