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新丰县2020年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30人公告
2020-08-18 09:04 韶关人事考试网 来源:韶关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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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我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我县综合应急救援队员30名(非在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考岗位所需年龄、学历等要求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要求男性,身高165cm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3,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89年8月19日至2002年8月19日期间出生),限新丰县户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根据2015年至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新丰县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四、报名
(一)报名形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现场初步对身高测量和视力测试(具体以体检为准)。
(二) 报名时间
2020年8月17-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截止时间至8月19日下午17时。
(三)报名地点
新丰县应急管理局一楼应急指挥中心(新丰县黄陂路18号院内)。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2020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五)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填写好《2020年新丰县公开招聘综合应急救援队员报名表》一式一份(详见附表2,请自行下载,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二代身份证及近期小一寸彩色同底相片3张(其中1张粘在上交的报名表上,另2张背面写上名字并张粘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
3.户口本、学历证、身份证和驾驶证等相关资格证;
4.退役军人需要提交退伍军人证等相关证明;
5.从事消防救援机构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资料。
以上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请报考人员携带以上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报名。每人只限报考一个符合招聘专业条件的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提交应聘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应聘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六)资格条件审查
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初审,经工作人员初审合格签名确认后,报考者提交相关报名资料,报名确认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者再次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并对应聘人员的评价维度表进行打分,复查结果及进入面试名单将发布公告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