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韶市曲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6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2)
2017-12-20 11:53 韶关人事考试网 来源:韶关卫生人才网
(三)报考有关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本次招聘于考试前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2.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所使用学历与专业要对应(即以同一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与专业为准)。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报名办法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网上打印填写《韶关市曲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另附2张同底一寸照片;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现场报名。
(二)由区卫计局组织人员对报名者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三)报名时间:2018年1月8日-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7:30)。
(四)报名地点:韶关市曲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6楼人事监察股(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西路2号)。
(五)报名材料:附件2《韶关市曲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请考生先行准备好复印件),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四、考试方式
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采用面试形式。由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和有关医疗卫生方面专家组成面试考察小组,具体负责面试考察工作。面试考核形式为交流问答,考核内容主要包含医学基础知识、病案分析、临床实践能力。
面试安排在1月20日举行,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为:2018年1月19日(9:00-12:00,14:30-17:00)。
准考证领取地点为:韶关市曲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6楼人事监察股(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府前西路2号)。
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在考试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可依次安排递补。
(二)体检工作要求。体检工作由曲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统一集中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
六、考察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须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
七、资格复审及公示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资料,按照要求报送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发现应聘者真实情况与公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曲江区组织的事业单位、政府雇员招聘考试,并记入应聘者诚信档案。
经曲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查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曲江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qujiang.gov.cn)和曲江人才网(http://sgqj.gd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聘用后,聘用单位有空编的,为被聘用人办理入编;聘用单位暂未有空编的,待有空编时办理入编手续。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招录单位研究提出意见,报曲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审定。
九、人员管理和激励保障措施
(一)招聘的特岗全科医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一般为3年,聘期内特岗医生需全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二)特岗全科医生的绩效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由所在服务单位负责,考核结果报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备案。
(三)聘期内,编制内特岗全科医生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编制外特岗全科医生工资待遇按同岗在编人员标准核定。省级财政按每个岗位每年6万元的标准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安排补助资金,补助资金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
(四)特岗全科医生在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时间,可纳入为城市卫生支援基层卫生时间。
(五)特岗全科医生晋升高级职称的,可按照《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纳入常设岗位管理,对于聘期内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全科医生,可按有关规定将其聘任到领导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