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韶市曲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26名特设岗位全科医生公告
2017-12-20 11:53 韶关人事考试网 来源:韶关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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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引导和鼓励优秀医疗卫生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特设岗位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7〕1572号)文件精神,开展韶关市曲江区特设岗位全科医生的招聘工作,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曲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全科医生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韶关市曲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属10间(含3间分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设置2个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详见附件1:《韶关市曲江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招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含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报考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
(二)报考条件。特岗全科医生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作贡献;
4.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报考年龄18至35周岁(即1981年12月1日至1999年12月1日期间出生),具备中级职称者报考年龄放宽到45岁以下(即1971年12月1日以后出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证书及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单位工作经历应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对应社保缴费记录作依据,岗位工作经历以注明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或单位工作证明作依据),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职业执业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盖公章。
符合上述条件的同时,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转岗培训、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和执业医师资格,从事内科、儿科临床工作5年以上,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2.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5.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4年、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聘用人员及违约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