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韶关乐昌市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8人公告(2)
2017-10-24 16:35 韶关人事考试网 来源:韶关事业单位招聘网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10日(上午8:40—12:00,下午14:40—17:30)。
(2)报名地点。乐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多媒体会议室,联系电话:0751-5571150。
(3)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所需材料(材料不齐者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A4纸双面打印)(附件2,须本人签名)。
2.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身份证和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职称证等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
3.由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镇、县计生部门盖章)。
4.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5.考生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签名,1份)。
6.在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先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并在报名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
7.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报名时须提供相应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及单位工作证明。工作年限计算至2017年11月10日止。
8.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9.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4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0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报考时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考生凭《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在报名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合同无效。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规定,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附件4),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和面试工作规范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21号)有关规定操作。
1.笔试。
内容。《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方式。统一集中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请密切留意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
成绩。采用百分制(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加分后的成绩不超过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成绩通过乐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