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宋受朋友之请去某饭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
2021-11-30 17:07 韶关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单选]
小宋受朋友之请去某饭店吃饭,中途去洗手间时,因地面油滑不慎摔倒,致使腿骨骨折。对小宋受到的损害,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 小宋不付款,与饭店没有形成合同关系,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B . 小宋不付款,不是消费者,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C . 小宋不付款,但也是消费者,所以饭店应当承担责任
D . 小宋是自己不注意摔倒的,饭店并无加害行为,所以饭店不承担责任
参考答案:C
[华图教育参考解析]:
本题为其他法律法规。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题中,饭店地面油滑致使小宋摔倒,小宋作为消费者,饭店应承担责任。
故本题选C。
【2008-江西-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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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韶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