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丽是七年级学生。2014年暑假,其父为筹钱给家人治病,通过其姑妈介绍她到一个体老板李某处打工。开学一周后,学校老师、领导、村干部多次家访,家长拒不说明小丽去向,有时还恶语相向。乡义务教育执法组的同志了解
2021-10-25 13:05 韶关人事考试网 来源:广东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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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小丽是七年级学生。2014年暑假,其父为筹钱给家人治病,通过其姑妈介绍她到一个体老板李某处打工。开学一周后,学校老师、领导、村干部多次家访,家长拒不说明小丽去向,有时还恶语相向。乡义务教育执法组的同志了解此情况后,先后三次上门做工作,均无效果。于是乡执法组将其父请到乡政府参加学习班,通过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她的父母明白了不送子女读书是违法行为,随后表示愿意改正错误,让小丽继续读书。(1)小丽父母的行为为什么违法?违反了什么法律?(2)个体老板李某的行为违法了吗?违反了什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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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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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图教育题目解析]:(1)小丽是七年级学生,正在接受义务教育。她的父亲将她送去打工,而且拒不履行送其上学的义务,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条规定,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另外,小丽父母的上述行为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必须使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使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辍学。(2)李某接收小丽在其处打工,这一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九条“不得非法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的规定。另外,小丽的年龄还不到十六周岁,李某的行为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以上是关于小丽是七年级学生。2014年暑假,其父为筹钱给家人治病,通过其姑妈介绍她到一个体老板李某处打工。开学一周后,学校老师、领导、村干部多次家访,家长拒不说明小丽去向,有时还恶语相向。乡义务教育执法组的同志了解的参考答案及解析。详细信息你可以登陆韶关公务员考试网。如有疑问,欢迎向华图教育企业知道提问。点击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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