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南雄市202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事业编制48人公告
2020-05-07 13:36 韶关人事考试网 来源:韶关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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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储备,打造一支“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以及《2020年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公告》文件精神,2020年南雄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面向社会公开引进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共48名,为明确人才引进相关工作程序,现结合我市情况,特拟定此补充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雄市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或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
2、曾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按规定接受处理的;或从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 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南雄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存在违约行为的,参加2014年、2015年、2016年、2018年、2019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的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引进岗位、人数及条件
考生须符合南雄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南雄市卫生健康局五楼会议室
地址:南雄市林荫西路13号
咨询电话:0751-3822253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考生须按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2020年南雄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自行下载,用A4张双面打印,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报名表贴1张);
4、考生承诺书(附件3,须本人签名,1份);
5、学历(学位)证或就业推荐书(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需提供成绩单、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的学历、学位认定证明(审原件、交复印件);
6、在南雄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人员报考的,需提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工作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要证明在基层医疗机构服务年限,基层服务年限计算时间至2020年5月15日止);
7、报考人员委托他人报名的,凭本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场报名。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由南雄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经审核符合引进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报名注意事项:
1、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定向生、委培生须出具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材料。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能按时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取消其考试成绩,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