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韶关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人才14人公告(2)
2019-11-06 08:55 韶关人事考试网 来源:韶关卫生人才网
人才评价分数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2.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人才基本情况评价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则按实际人数面试。
(2)面试时间:11月下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凭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与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3)采取全封闭结构化形式进行,即通过面试考官提问、面试对象作答的方式,对面试对象的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最终成绩
最终成绩(满分100分)=人才基本情况评价分数(占60%)+面试分数(占40%),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如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学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学历仍然相同的,按职称高低确定名次;如职称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县卫生健康局组成考察小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退出,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六、人员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要求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发出同意聘用通知。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经本次公开招聘引进的工作人员,需在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5年以上(不含规培期)。服务期未满离开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报考时为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获聘人员,需在聘期5年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不再续聘。
(二)工资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新丰县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符合《关于印发广东省千名高校毕业生下基层从医上岗退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规〔2019〕2号)规定的,可享受上岗退费补助,每人每学年退费标准8000元,聘用后分四年逐年退补。按照要求在新丰县乡镇卫生院(不含社区卫生中心)服务不少于5年。
七、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违规违纪情况,一经发现,从严查处,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八、其他事项
1. 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2.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3.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监督举报、招聘政策咨询受理部门及电话:县人社局事管股0751-2257368。
4.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2251041。
附件1:2019下半年新丰县乡镇卫生院引进人才职位表.xls
附件3 考生承诺书.doc
新丰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04日
原文标题:2019下半年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引进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nfeng.gov.cn/xfgov/tzgg/20191105/80717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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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韶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