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韶关市法学会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公告
2019-05-20 11:23 韶关人事考试网 来源:韶关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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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公开招聘韶关市法学会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韶关市法学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法学会(管理岗八级)1名。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工资待遇。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范围及对象:
1.招聘范围:在韶关市直及县(市、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范围内招聘,对象为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
2.招聘对象: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现聘管理八级或管理九级满三年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具备干部身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谦虚谨慎、勤奋敬业、甘于奉献;
3.年龄: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5日以后出生)。
4.学历: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状况健康;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的。
(2)因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受到处理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司法调查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仅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3日至6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超过此时限不予受理。地点:韶关市浈江区熏风路9号市委11楼1111室,市委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科。
3.报名材料(请按下列顺序装订提交)①填写《韶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粘贴近期同版正面免冠红底照片);②报考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各类成人、自考、函授取得的学历需提供有效的学历认证证明。③出具事业单位列编证明、岗位聘用证明(要求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④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
上述报名材料,报名时提交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
4.资格审查。由市委政法委对应聘者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对照岗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如考生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应聘资格。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其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
1.笔试内容:申论
2.笔试时间:2019年6月17日上午9时至11时。
3.考试地点:韶关市委党校
4.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于10个工作日后在韶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公布。
(二)面试(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
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成立面试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岗位专业要求的业务素质和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为百分制。面试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准考证,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面试候考室,统一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达面试候考室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面试完毕后,评委当场评分、统分,并向考生公布成绩,考生在考试成绩通知书上签名确认。
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及韶关文明网(http://sg.wenming.cn/)公布。
六、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拟聘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由市委政法委发出入围人员考察预告,派出考察组进行考察。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全面了解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比较排序提出拟聘用人选。
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七、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韶关1233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站(http://www.e12345.gov.cn)及韶关文明网(http://sg.wenming.cn/)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同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
九、递补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十、工作咨询及监督
本公告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工作咨询电话:0751-8468023。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监督及举报电话:0751-8878636(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751-8468023(市委政法委政法队伍建设指导科)
附件:
中共韶关市委政法委员会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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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韶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