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半年韶关市武江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2)
2019-04-26 17:16 韶关人事考试网 来源:韶关教师招聘网
五、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一)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持国(境)外学历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4.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往届师范毕业生需提供心理学、教育学、教学实践课程的学业成绩单。应届非师范生需提供应届在校证明或佐证材料。
(三)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四)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函件办理完毕后,由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六)近期小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照片1张(与申请表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规定,在认定审核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六、体检要求
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请按要求到以下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自行到其他医院体检无效。
体检医院:粤北人民医院门诊大楼五楼体检中心。
医院地址:韶关市惠民南路133号。
体检要求:第一阶段的体检时间为5月8—5月22日(周六、日休息),第二阶段的体检时间为6月13—6月21日(周六、日休息),上午8点开始,由申请人携带《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双面打印、粘贴小一寸相片)及身份证空腹前往医院办理有关体检手续。(请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体检,体检结果在现场确认时进行提交。)
联系人:方主任,联系电话:6913934,15816506899。
七、其他
(一)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咨询电话:0751-8614698。
附件:
韶关市武江区教育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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