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韶关新丰县人民医院招聘执业医师60名公告(2)
2018-11-13 14:29 韶关人事考试网 来源:韶关卫生人才网
招聘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进行。
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县人社部门和卫计部门组成的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相同招聘职位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一)笔试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按医学类岗位设置考试试题,测试从事本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笔试考核内容主要为医学三基知识。笔试试题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命制。
笔试时间:2018年12月5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新丰县人民医院
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设定最低分数线。最低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共同划定。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可通过新丰县人民政府网查询。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一)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和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名单,由县卫计局组成考察小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结合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于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公示(新丰县人民政府网),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考察不合格者或考察合格但本人提出退出,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七、人员聘用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经本次公开招聘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我县医疗机构服务5年。服务期未满离开的,将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并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获聘人员为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全日制研究毕业生,需在聘期5年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不再续聘。
八、工作监督及其他
(一)招聘工作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现象发生,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事项由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受理,咨询电话:县卫计局电话0751-2251041,县人社局电话0751-2289755。
附件:
1.附件1:2018年新丰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执业医师岗位表.xls
2.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附件3: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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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韶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