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韶关市仁化县教育局第四次公开招聘教师7名公告(2)
2018-09-30 18:00 韶关人事考试网 来源:韶关教师招聘网
面试结束后,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并依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入围考生最后总成绩出现同分现象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同分现象的,则增试答辩,以答辩分数高低确定最终名次。考试总成绩、参加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化人才网上进行公布。
试教(能力测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用书。
本次考试设最低分数线。
(三)体检及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执行。
2.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在校表现及学习态度或业务能力及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四)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和考察(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仁化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仁化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
5、个人放弃聘用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但拟聘人员公示结束且无异议的,不再安排递补。
三、其他事项
(一)被聘用者需服从组织分配,为仁化山区教育事业服务至少5年(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除外)。
(二)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我县教育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并经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已获取证书的笔试成绩加10分(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我县自主招聘的大学生“村官”取得《广东省仁化县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的,参照“三支一扶”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其他符合省级以上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以上加分不重复计算,最多加10分)。报名时需提供有关加分证书,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
(四)被聘用者从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按规定及时办好所有手续,逾期未办理手续的按弃权处理。
(五)被聘用者见习期12个月(见习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1-6355700。
附件:
3、《仁化县教育局2018年第四次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考生承诺书》
仁化县教育局
2018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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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韶关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