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韶关新丰县事业单位招聘84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8-06-25 17:54 韶关人事考试网 来源:韶关事业单位招聘网
韶关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新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2018年韶关新丰县事业单位招聘84名工作人员公告,报名时间为:7月9日-11日,更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获取更多关于韶关市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的相关内容,请关注韶关事业单位招聘网/韶关人事考试网!
为解决新丰县部分事业单位人员紧缺问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丰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4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以上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一般为18至35周岁(即1982年7月11日至2000年7月9日期间出生),报考县乡镇卫生院医生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2年7月11日之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根据2014年至2016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不得报考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新丰县现有在编在职公益一类财供事业单位人员。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五、报名
(一)报名形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