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南雄市纪委、市监察局选调工作人员8名(2)
2017-07-17 10:05 韶关人事考试网 来源:韶关事业单位招聘网
(一)公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对象,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表格在公告网站下载),并带齐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一寸蓝底免冠正面同底近照2张。
网站地址:南雄门户网http://www.gdnx.gov.cn
南雄廉政网http://jj.gdnx.gov.cn
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2017年7月 2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南雄市纪委干部管理监督室(南雄市政府大楼四楼)联系人:李光利、李普荣,联系和咨询电话(上班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0751-3883319。
(二)资格审查
由南雄市纪委监察局干部管理监督室按规定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放面试通知书。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应达到选调人数的1:3以上,未达到报考人数比例,由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是否相应减少选调人数,并在相关网站另行公告。
(三)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的情况。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并发给准考证,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笔试。
(四)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采用闭卷的形式,笔试内容以能力测试为主,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理论知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1.5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人选。
(五)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总分为100分。由选调单位发出入围人员考察预告,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通过民主测评、考察谈话、查阅档案、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实地考察方式,全面了解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进行评分,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以1:1的比例确定拟调入人选。
(六)统一体检
拟调入人选统一体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实施,有体检不合格者按考察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替补。
(七)公示转任
确定转任对象后,在相关网站和转任对象单位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