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韶关公务员考试申论练习:巧辨提出对策题(二)【6.30】
2016-06-30 19:03 韶关人事考试网 来源:韶关市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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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韶关公务员考试申论练习:巧辨提出对策题(二)【6.30】
解决问题能力是每年公务员考试中所要考查的重要能力,不仅考查我们提出问题的能力,更侧重于考查解决问题的能力。而该种能力所对应的题型我们常常称为提出对策题。下面公务员考试网就如何分辨提出对策题进行详细讲述。
第二:问题形式 ——“两问”
公务员考试中的提出对策类题目在考查时,在某些情况下倾向于以“两问”的形式考查,而且常用的两问形式是:归纳概括+提出对策。下面我们来梳理一下提出对策题目当中的“两问”情况:
第一种:题干中出现明显的要求。比如:概括……,并……
举例:请你概括材料3中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此类情况属于明显的概括问题+提出对策类的题目,在作答时要简要概括问题,再针对问题提出自己的解决建议。
第二种:题干中未出现明显要求。这是该类题型的作答重点,题目中常常并未明确要求我们概括问题,但提到了存在问题,问题却不明确,此种情况下,仍旧需要我们概括问题,再提出对策。
【举例】
针对给定资料3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你的解决建议。
此题干中提到了材料3存在问题,但是问题却不明确,此种情况下,我们仍旧需要先简单概括问题,再提出解决建议。
以上提到的两部分内容可很容易地让我们分辨出是否是提出对策题,公务员考试网希望考生在复习备考时要将其作为重点内容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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