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韶关乐昌市国土资源局招聘管理协管员11人公告
2018-01-03 16:53 韶关人事考试网 来源:韶关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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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各镇(街道、办事处)国土资源所建设,解决基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力量不足等问题,经市政府批准,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竟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11名劳动合同制国土资源管理协管员,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甴乐昌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国土资源管理协管员11名(其中乡镇国土资源所协管员9名,执法监察大队协管员2名)。
二、 招聘条件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国土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 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适应乡镇工作,有一定的处理基层事务、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同等条件下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并有摩托车驾驶经验者优先;
3、 学历条件: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复退军人放宽到高中文化(包括等同于高中文化的中专、技校)。具体要求详见取位表(附件1)。
4、 招考对象:乐昌市户籍,年龄18—35周岁(即1983年01月 03日至2000年01月03日期间出生);
5、 根据乐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昌市公益性岗位优先招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的实施方案》(乐府办明电[2017]7号) 的通知精神,符合招聘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报考国土资源管理协管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笔试成绩加5分;
6、 因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长期在野外巡查,工作条件艰苦,适合男性。
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