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韶关乐昌市民政局招聘13人公告
2017-12-25 09:39 韶关人事考试网 来源:韶关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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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救助保护工作和推进复退军人服务组织建设,乐昌市民政局决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13名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专职工作人员13名,其中乐昌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和安置中心10名,乐昌市复退军人服务中心3名(详见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迅速掌握熟悉相关政策法律,熟悉计算机操作和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胜任相应岗位工作。
(二)学历条件:高中及以上学历(含中技),专业不限。
(三)年龄及户籍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内(即1983年1月后出生),乐昌市户籍。
(四)退伍军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部分职位要求具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和2年驾驶经验。
(五)根据《乐昌市公益性岗位优先招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的实施方案》(乐府办明电[2017]7号)的通知精神,符合招聘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劳动力报考者,笔试成绩加5分。
(六)报考乐昌市复退军人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职位必须是退伍军人。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2日至1月4日,共3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乐昌市民政局四楼(乐昌市昌山西路113号)。